2006/02/19 | 瑞典为什么官员腐败极为罕见?
类别(『 喜文乐间 』) | 评论(0) | 阅读(279) | 发表于 14:22
众所周知,瑞典是一个廉洁度很高的国家。据瑞典的一位检察长说,她当检察官32年从未受理过一起官员腐败案件时,真是令人吃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被腐败困扰的今天,瑞典有什么样的"秘方"使它的政府如此廉洁?瑞典前议会监察总长克劳兹·埃克伦德,在接受《检察日报》记者采访时的一些话值得我们深思。
  
  如埃克伦德讲:"在瑞典,腐败是非常不能接受的事,这可能跟我们的历史和文化有关"。据他介绍,在瑞典,很少人会幻想通过受贿来发财,因为那是不可能,也是非常羞耻的事。如果一位官员被发现用权力做交易的话,那他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正如一个案例我们曾经作过报道:瑞典前副首相莫娜·萨林1995年因使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个人衣物引起非议而被迫辞职。但是,在我们国家,却有很多人是通过弄虚作假或拉关糸捞个一官半职,然后大肆利用职权通过各种形式受贿去发财。同时,在瑞典,反腐败不仅仅是检察官和法官的事,而是全社会都关注的事情。而且,瑞典的民众和媒体都有很强的监督意识。如果一个人的生活水平高出他的收入水平,那么很快就会有人举报他。然后税务部门就会派人来查他是否有额外的收入。如果有额外的收入,他就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埃克伦德说,这种调查虽然不是查腐败犯罪的,但它是发现腐败的一个很好的途径。但是,在这方面,我们却缺少相应的氛围、机制和措施。
  
  又如埃克伦德讲:"瑞典政府非常透明,官员很难搞腐败"。据他介绍,早在1766年,瑞典议会就确立了"政务公开"的原则。根据这项原则,任何一位瑞典公民都可以到任何一个政府部门要求查阅该部门的文件,包括财务方面的文件。如果他怀疑某位官员公款私用或挥霍公共资金,那么他可以向有关部门或媒体举报。随后,就会有人来调查这位官员。瑞典的监督制度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在不断地完善。以前,政府官员在因公消费时,可以直接使用公务信用卡。但是,自从那位前副首相滥用信用卡的丑闻被曝光后,瑞典政府就改变了做法。现在,他们必须自己先垫付,然后拿发票去报销,而所有的发票都是要经过审核的。这样一来,想用公务信用卡购买私人物品已不再可能。但是,我们的监督制度,一方面很年轻,另一方面制定了的,如干部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也没有很好的执行。同时,又由于我们的民×法治进程较慢,一些监督机制不尽完善和有效,尤其是公众没有很好的形成很强的监督意识。
  
  当然,这并不是说瑞典没有腐败犯罪。据埃克伦德先生介绍,瑞典的腐败犯罪主要发生在私营领域,特别是商业领域,比如那些卖酒的商人,他们为了让一些商店出售他们的酒,有时候会用贿赂的方式。但是,埃克伦德先生说,"在政府部门,腐败是非常罕见的。"
  
  同时,瑞典关于反腐败方面的法律制度值得借鉴。如他们在1977年修改了刑法第二十章第二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将贿赂犯罪的主体由原来的公务员扩展到企业的职员。1999年,瑞典再次对该条款作出修改,使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展到欧盟委员会成员、欧洲议会成员和欧盟法庭的法官。又如,他们对受贿犯罪的惩罚,视情节而定。情节轻微的,可以判处罚款或二年以内的监禁;重者可判处最少六个月和最多六年的监禁。但是,对行贿罪的处罚,没有轻重之分,一律判处罚款或二年以内的监禁。还有,他们规定:公务员和企业雇员接受礼品构成受贿罪,只有一些小礼品,比如,一束花、一盒巧克力或一瓶威士忌,可以免除处罚;尽管瑞典刑法只能适用于本土,但是如果外国的公务员或企业雇员在瑞典行贿或受贿,瑞典刑法同样可以适用。
0

评论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