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6 | 爱的证据
类别(『 喜文乐间 』) | 评论(0) | 阅读(68) | 发表于 23:00
情人节期间,无数消费品大做宣传广告,但凡能和节日扯的上关系的商品都会挤进来沾染点粉红的气氛。

大都以“定情信物”作为引子,花样繁多:为对方宠物狗织的毛衣,初次看戏的戏票、银戒指、毛绒公仔……很正常也很传统。我想而今是不是信物也要变的电子化了,比如email、手机里的录音,没有实物在手的年代,你习惯吗?

感情,本来就是虚无缥缈的,捉不紧、抓不住的,所以我们才会千方百计地将它转化为实物,希望能充实的给自己安慰安慰。

其实我本来都不喜欢收集什么,觉得一段感情最值得回味的是感觉和印象,实物不过是帮你唤醒记忆罢了。若你不是太物质的话,你大概不会觉得物质较意义本身大。曾经买过一个小小的音乐盒给他,希望他清晨醒来的时候能听听想起我,甜甜的感觉。

我想再问,爱要什么证据?送你一件礼物就证明他爱你?把你介绍给好友认识就是爱你?拍下多少合照才能证明你们相爱?

我深爱一个人,和他没有什么定情信物,没有合影,没有朋友见证,情人节的时候也没有送他任何的礼物,那么我还算爱他吗?的确,在极度想念他的时候,会想拿一张照片来痛苦一下,但相片上的内容,哪及的上脑海内他双手的温度记忆来得窝心?这记忆又能如何拿出来 做证据……

图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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